雨季即将来临,为认线日国务院安委会、西藏自治区安委会先后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
委、市政府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提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推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汛期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全力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逐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准备齐全有效,汛期时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备战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作业人员尤其是一线员工防汛安全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汛期历来是矿山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乡(镇)、涉矿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及尾矿库,及时查处事故隐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于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是否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的井简、钻孔是否及时封闭,并加强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矿山废石堆场、矿石堆场和其他堆积物是否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防止堵塞沟渠和河道;是否制定并落实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的停产撤人制度。尾矿库重点检查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的有关规定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尾矿坝主坝、副坝、拦水坝是否存在沉降、位移、坍塌、沼泽化等情况,坝体及周边有无影响库区安全的采空区;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长期停产停建矿山重点加强巡查、暗查和督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停产停建矿山企业全面落实相关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工作,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确保有效防范事故、妥善处置险情。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针对雨季道路湿滑等特点,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长途运营线路“双班驾驶员”和“途中强制休息”等管理制度,严禁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超员、超速、超载、超限问题的出现。公安交警部门要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监管。以防触电、防坍塌、防机械伤害为重点,加强对各类工业企业生产设备、线路、厂房、车间的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框架结构和使用彩钢瓦搭建的厂房要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发生触电和因大风引发倒塌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四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施工现场因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造成事故,特别是对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等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严厉查处无资质安装、拆卸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供电、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加强对供电、公路、桥梁、水库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五是加强旅游安全监管。旅游、交通、交警等部门要针对汛期我县实际特点,加强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以及旅游线路交通安全等的安全监管,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汛期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等。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协调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气象、地震部门要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国土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要加强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
要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预警,及时下发预警信息。有“头顶库”的乡(镇),安委会要提请当地政府汛期前组织尾矿库企业、下游居民开展一次联合应急演练,遇到险情及时处置。要加强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监、气象、地震、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之间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立即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要落实“雨前检查、雨中监督、雨后核查”要求,抓好企业和作业现场的督促检查。在也许会出现暴雨山洪、泥石流、坍塌垮塌等情况,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财产安全。
市“政民信箱”是社会公众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市政府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此栏目既是市政府领导,市、县(区)各职能部门与社会群体、人民群众之间实现沟通的桥梁,也是帮助市政府领导及市、县(区)各职能部门发现和解决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明显问题的重要渠道,是实施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真诚欢迎您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对政府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
、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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